医疗建筑设计之洁净手术室净化工程

四川华锐净化 2019-08-16 11:58:14 阅读

5.7 手术部用房
5.7.1 手术部的环境要求,应符合现行**标准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GB 15982的有关规定(如下表1)手术部应分为一般手术部和洁净手术部洁净手术部应按现行**标准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GB 50333(如下表3.0.2-1)的有关规定设计。
5.7.1 大部分新建医院和一些老医院的改造,较多采用现行**标准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GB 50333洁净手术部标准。但目前仍存在着大量的无洁净空调设施的手术室,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。此类普通手术部在无洁净空调措施情况下的环境条件应符合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GB 15982的要求。
5.7.2 手术部用房位置和平面布置,应符合下列要求: 
 1 手术部应自成一区,宜与外科护理单元邻近,并宜与相关的急诊、介入治疗科、重症监护科(ICU)、病理科、中心(消毒)供应室、血库等路径便捷; 
 2 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; 
 3 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; 
 4 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,且换鞋处应采取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; 
 5 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。
5.7.2 手术部在建筑平面中应自成一区,有利于防止其他部门人流、物流的干扰,有利于创造和保持其环境质量。手术部与很多相关部门(如中心供应、血库、病理等)有密切的内在联系,为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,宜使相关部门联系方便,途径短捷。 
手术部设在首层易受到污染与干扰。在大、中型医院中宜与相关部门同层或近层布置;在较小规模医院宜采用独层布置。 
手术部平面组合的重要原则是功能流程合理、洁污流线分明并便于疏散,这样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。表2为手术部洁污分区表。
5.7.3 手术部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 
 1 应设手术室、刷手、术后苏醒、换床、护士室、麻醉师办公室、换鞋、男女更衣、男女浴室和卫生间、无菌物品存放、清洗、消毒、污物和库房等用房; 
 2 可设洁净手术室、手术准备室、石膏室、冰冻切片、敷料制作、麻醉器械贮藏、教学、医护休息、男女值班和家属等候等用房。
5.7.3 手术部用房可根据手术部的规模及经济条件合理配置,本条内容是手术部最低配置要求。其他根据需要配置。
5.7.4 手术室平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: 
 1 应根据需要选用手术室平面尺寸,平面尺寸不应小于表5.7.4的规定。 
  
 2 每2间~4间手术室宜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,可设于清洁区走廊内。刷手间不应设门。洁净手术室的刷手间不得和普通手术室共用。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龙头,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。
5.7.4 刷手间的布置应便于刷手后能最短距离进入手术室。一般在两个手术室之间设刷手间,内设刷手池。为避免刷手后开门时的污染,不设门。
5.7.5 推床通过的手术室门,净宽不宜小于1.40m,且宜设置自动启闭装置。手术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,当采用天然光源时,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/7,并应采取遮阳措施。
5.7.5 因手术室不宜采用天然光源,所以即使开窗,也要采用密闭效果较好的窗,并采取有效遮光措施。
5.7.6 手术室内基本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 
 1 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,观片灯应设置在手术医生对面墙上; 
 2 手术台长向宜沿手术室长轴布置,台面中心点宜与手术室地面中心点相对应。患者头部不宜置于手术室门一侧; 
 3 净高宜为2.70m~3.00m; 
 4 设置医用气体终端装置; 
 5 采取防静电措施; 
 6 不应有明露管线; 
 7 吊顶及吊挂件应采取固定措施,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; 
 8 手术室内不应设地漏。
5.7.6 为避免污染,手术室内不能设置地漏,为清扫方便其地漏可以设置在污染走廊内。 
手术室吊顶上有人孔,不利于维持手术室的清洁无菌,所以检修人孔应设在手术室外,如走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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